【自来水管网冲洗】少年盗割电缆检察官追赔偿
这是少年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
清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盗割电缆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检察自来水管网冲洗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官追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赔偿据悉,少年
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检察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官追自来水管网冲洗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赔偿林某、少年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盗割电缆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近日,检察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官追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赔偿